“入住时,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中午时,也没电话通知我,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
“其实,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不过,早在2009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就被删除,改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但现实中,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明确告知,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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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酒店 不想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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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评分,你们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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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来说很满意,首先我个人认为酒店最重要的两点是卫生和隔音。做的很不错,不管是卧室还是卫生间打扫的都很仔细,摆放也整齐。我睡眠比较浅特意给前台说了,前台专门把我安排在我们那层相对来说最安静的房间,考虑的很周全。虽说房间隔音本身就不错,但这样给我安排和直接告知我房间隔音很好不用特意调房间给我的心理感受是完全不同的。值得推荐